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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最新通报!

广东教育杂志社 广东教育传媒 2021-11-11


刚刚!广州市教育局通过其官方微信“广州教育”发布通报:5月18日至19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广州市教育局开展教育培训广告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分布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发现新东方龙文教育树华美术等12家校外培训机构涉嫌存在虚假违法广告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在进一步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净化教育培训等重点民生领域广告市场环境,持续规范校外培训秩序,5月18日至19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广州市教育局开展教育培训广告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分布区域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在现场查看有关培训机构的网页、微信公众号和宣传资料,发现新东方、龙文教育、树华美术等12家校外培训机构涉嫌存在虚假违法广告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在进一步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据介绍,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检查培训机构是否“亮照”经营,是否存在(委托)设计、(委托)制作、(委托)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以及虚假宣传等情况;教育部门主要检查培训机构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分教点批复),是否按规定公示收费和教师信息,是否存在超前超期收费、不按规定履行广告备案义务等情况。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新东方培训小北分教点、龙文教育、树华美术、精锐教育、童程童美、深本数学、谆学教育、胜狮少儿口才、渊学通、厚朴教育、立尚教育、选师无忧等12家校外培训机构,在其网页和店铺宣传单张上,或含有宣传学生考试情况、获取奖学金情况、高分学生照片等利用受益人名义形象做推荐证明内容,或利用未成年人名义和形象,对教育培训效果作明示或暗示的保险性承诺,或虚构辅导教师教学经历等无法证实的内容,或在宣传单张折页上有标示限时优惠价、表述不清晰准确的内容,以上行为均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与此同时,教育部门检查发现,上述校外培训机构中,部分机构存在无证办学,或未在显著位置公示教师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的行为,将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依法立案处理

教育培训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是今年全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四大重点整治行动”之一。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将继续按照市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市虚假广告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对教育培训领域广告执法力度,严惩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引导相关广告主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规范教育培训广告宣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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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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